一、友善的内涵解读
从词源来看,在古汉语中,友善是由“友”和“善”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组成的。“友”是象形字,表示两人结交并协力互助。《说文解字》云:“同志为友。”因此,“友”的基本含义就是志趣相投、协力互助、相互鼓励。而“善”则是会意字,由“羊”和“目”二者组合而成。“羊”象征吉祥,“目”则表示安详温和。因此,“善”的含义为神态安详、言语谦和。《说文解字》释道:“善,吉也。”“友”与“善”组合,其基本含义便是:在人际交往中,基于善良之心或善良意志所表现出来的友好的言行。
也有学者将“友善”理解为友爱。友善不同于友爱,它包含友爱,但其外延又远超过友爱。友爱是一种带有情感的行为及品质,它只是在被爱者对爱者的友爱感到愉悦,并回应爱者以爱时才能存在。这就是说,友爱是相互的。换言之,友爱本身具有直接的互惠性,一般只能发生在熟人之间。而友善不仅涵盖了友爱,还包括对陌生的他者的理解、尊重以及在需要时不要回报地救助;不仅如此,友善还包括对自然界的保护与爱护。概括地说,友善是基于善良意志而对他人宽容友好的态度和助人为乐的行动。尊重宽容、谦敬礼让、关爱扶危是其基本内涵。一方面,友善一定是善意与善行的统一。友善包含善意但又不局限于善意,还包括饱含善意的善行。这是因为,善意侧重于采取友善行为前的动机,而真正的友善一定是发自内心的仁爱举动。换言之,友善必然包含善意,友善者一定是怀有为对方的利益着想的善良意愿;友善本身又不只是善意的主观形态,否则,便陷入了友善问题上的动机论。友善自身更具有付诸实践的品质,它是一种去做当做之事的德行。友善作为德行,体现的是德性和能力,更多地是以善意行动的形式存在着。总之,友善与善意存在一定的联系,但友善不完全等同于善意,善意只是还未付诸行动的善良意向,而友善则是付诸行动的善意,知与行的内在统一是友善的鲜明特征。另一方面,友善的内容和存在样态是多种多样的。从内容上看,友善既包含对人宽容、理解和关爱的要求,又包含对自然尊重和关照的要求;既包含思想认识与言语上的低要求,更包含行动上的高要求;既包含不损他的低标准,也包含利他、助人为乐的高标准。友善言行背后既有个人的功利性动机,也有超越个人功利的动机。这就是说,对友善者而言,友善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友善实现了工具价值和目的价值的内在统一。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语境中,友善的内涵通过尊重、宽容、礼让、关爱和互助等价值要素体现出来。
第一,尊重是友善的第一要义。尊重是社会成员之间相处的一种最为基本的要求。人虽然有年龄、性别、外貌、种族等差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而真实意义上的尊重,是以社会的平等、公正为基础的,其基本内涵在于承认人格的平等性和对等性,即承认他人是与自己一样独立的个体,有着与自己一样的各种情感和价值诉求。就当下的中国社会而言,强调公民个体之间的相互尊重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拓展,来自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社会成员在同一时空中不断遭遇,个体之间的差异也因此而不断得以呈现。那么,究竟应该以何种态度来面对既缺乏天然的血缘联系也缺乏共同生活经历的他者?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现实问题。其实,就当下社会而言,在同一社会体系中的合作共生是人与人之间最为基本的存在状态。人与人之间总是以各种方式在社会生活中相互依存与合作,每个人也正是在这种合作与共生关系中满足自己的需要并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所以说,不论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何种角色、处于何种社会地位,人与人之间都应当且必须学会相互尊重,即要像对待自己一样厚待、体贴、庇护他者的情感和价值诉求。只有这样,和谐、友善的社会环境才可能得以有效建立,个体自身的社会价值和社会期待也才可能得以顺利实现。故而,尊重是公民之间友善相处的最为基本的前提,是友善的第一要义。
第二,宽容、礼让是友善的基本要求。宽容、礼让是指人与人在相处的过程中要能够做到原谅别人的过错与不足,得饶人处且饶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是在所难免的,宽容别人的错误与不足,其实质是对人性的理解和尊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真诚地理解别人的处境和难处,以宽容之心来对待别人的错误与不足,并努力学会在内心深处接纳与自己生活方式不同的其他社会成员。这是因为,从社会关系角度而言,人的本质属性在于其社会性、共生性,人类只有在共生互助中才能彰显人性之美,并使自身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从这个意义上说,宽容是友善中最难达到的要求,它要求原谅他人的无心过错甚至是故意伤害,这就需要更高的道德修养,将心比心,视人如己,以善良的心去解读他人、原谅他人。
第三,关爱和互助是友善的理想性诉求。友善是爱的真切表达,是人们在处理现实的人际关系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善良行动。它促使人们尊重他人、接受他人,并在现实的交往过程中做到积极主动地关爱他人、帮助他人。友善是一种善良意志,更是一种行动中的友好善意。它是人们主动去做当做之事的德性和能力。就日常生活而言,平等待人容易做到,对陌生人予以理解、尊重与宽容也不难做到,因为这些都不需要付出太多的努力和太大的代价,只要有善意的态度就可以了。然而,关爱和帮助他人就需要道德主体超越自我利益,向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这种超越个体自身利益的友善表达,是以公正的社会氛围和崇高的道德素养为前提条件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上的友善所包含的关爱和互助,既体现友善的广泛性,也体现友善的理想性;它是个体价值和群体价值在现实生活中的协调统一,也是理想和现实的完美结合;它不仅体现了个体的善良意志,同时也承载着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群体性的价值诉求。需要强调的是,一方面,作为一种理想价值诉求的社会主义友善,它在行动中的最重要的特征是心行一致,即要求行为主体发自内心地爱护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友善绝不意味着对不道德行为或观念的漠视和纵容,而是在共同道德原则、道德规范之内对人们的多样性文化和需要的包容。在现代社会,工具理性价值不断膨胀,使得社会上的许多人过分关注自我利益,而模糊了自我权益和他人权益的边界,甚至越界损害他人权益,这也是很多不文明社会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植根于仁爱道德的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在一定意义上要求人们能够像对待自己一样对待他人,这对于帮助人们提升道德素养、认清道德善恶界限和个人权益边界、缓解工具理性的片面性,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友善价值观还能在社会成员中传递友爱和真情,并指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真诚地对待他人,自觉自愿地履行对他人的责任和承诺,为社会成员的和睦相处提供强大的情感基础。